从经济角度看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可以说乐观和忧患并存。
所谓乐观,既是指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到处都在搞基建,国内很多城市,整个城市犹如一个巨大的工地,这就无形中造成了建筑类人才的大量需求。1993年出现经济过热势头,朱榕基总理提出了相应的“经济软着陆”概念,93年之后我国的GDP仍能一直保持在9%左右,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近日的一份研究报告称,预计2001年至2010年间,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速度为7%-7.9%;而2011年至2020年,这一速度仍会维持在5.5%-6.6%。中央将城镇化和西部大开发作为面向新世纪的两大战略重点,城镇化意味着大量的农村人口转为城市居民,意味着需要进行大量包括城镇住宅、城市商业、市政基础在内的建设。另据美国捷得建筑师事务所统计,2003年中国建筑市场的设计费用超过90亿美元,预计到2005年中国建筑市场上设计费总额可达百亿美元之巨。这的确是一块散发着诱人香气的蛋糕。应该说,总体市场还是很不错。
所谓忧患,通俗来说即指“僧多粥少”——相对市场而言设计队伍仍然显得庞大。我们作为建筑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主要出路是各类设计单位,当然也不排除如房地产业的公司等。现在是知识经济的年代,大学生虽然多,但复合型高科技人才却很少,这就在某种程度上要求我们在日常的设计实践中格外注重“理论+实践”的应用,不断提高自己,以设计领军型人物为目标。
从法律法规方面看我国建筑市场处于成长阶段。法律法规在不断规范健全,但实施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仔细分析实施的问题一是由于有些部门和地方执法不严,法治观念淡薄,把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破坏法定建设程序。二是有些地方不从本地实际出发,乱铺摊子,滥上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如在新疆一县城人口仅有3万多人,但却在造了一个可以容纳5万人的人民广场,可谓典型上述之笔。三是建筑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据有关资料统计,2002年底全国建筑从业人员达3893万人,建筑企业有6.6万家。大量低素质的包工队涌入建筑市场,导致激烈无序的竞争;建筑企业结构也不够合理,具有规模效益的企业较少,专业承包企业不足,不适应建筑业迅速发展的需要。四是建筑各方主体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较隐蔽,权钱交易时有发生,如何依法治业,既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面临新的挑战。五是随着建筑业发展和投资主体多元化,法律实施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5年前建筑企业为主导的市场,转变成建设单位为主导的市场,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成为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原因,而法律对此缺乏相应的规定。
建筑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善于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教训,“师夷长技以利己”。不仅仅是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房地产法、其他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应该完善,将工作做的细一点,落实的面广一点,执法严一点,违纪少一点。完善的法律机制将是我们建筑市场繁荣的“催化剂”,让那些机构串通,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签订“黑白合同”、违法分包、挂靠、越级承揽、出借资质证书、先承诺后招标,内部串标等等一系列的现象尽可能的少一点,逐步的推出这个“舞台”,还建筑市场一个“清静”
在这里我觉得该好好体会这16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大厦非一木所能支撑,大业凭众人之智慧而完全。”法治建设的完善、建筑市场繁荣,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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