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首页 >  聚焦 > 国会建筑集锦  > 正文
俄罗斯杜马(国会)
发布时间: 2010-03-15   来源:匿名网友投稿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国家杜马的职权

        俄罗斯虽然实行“三权分立”,但总统权力极大,议会权力很小,可称之为“总统集权制”或“超级总统制”国家。按照宪法规定,国家杜马有下列职权:通过法律;批准总统对政府总理的任命;提出对政府的信任问题;任免中央银行行长;宣布大赦;对总统提出弹劾。但是,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要经过联邦委员会(上院)的审议,总统也有权加以否决;政府由总统直接组建,国家杜马如三次拒绝通过总统提名的总理,或两次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议案,总统就有权解散国家杜马。国家杜马要弹劾总统也很困难,必须经过如下复杂程序:国家杜马1/3以上议员“提议”;国家杜马专门委员会作出“结论”;国家杜马2/3以上多数通过“指控”;最高法院作出总统犯罪的“结论书”;宪法法院作出“指控符合规定程序”、罪行得到证实的“裁定”;联邦委员会(上院)2/3以上议员赞同。这样,弹劾才算通过。这样复杂和难度极高的程序,实际上使弹劾总统几乎成为不可能。

国家杜马的选举

俄宪法规定:“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另据俄国家杜马选举法规定,国家杜马的225名代表在全联邦选举中按党派原则产生,得票率5%以上的政党才能进入国家杜马,并按得票率分配议席。国家杜马另225名代表则在“单席位”选区的选举中由多数票产生,即在全国设立225个选区,每个选区产生一名代表。新的选举法还规定,从2007年开始,政党进入国家杜马的得票率将提高到7%。

责任编辑: 畅言网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评论
昵称: 
RCC关系网

都市实践

CCDI

五合国际

筑博设计

易兰

维思平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给我留言 | 在线投稿
建筑畅言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34636号 京ICP证09074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37号
E-mail: editor@archcy.com 电话:86 10 56064666 传真:86 10 63107850
畅言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