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建筑作品,不可能完全表达一个建筑师的全部抱负;而且,一座建筑不应当只是一个建筑师的个人思想的表达,更应该是它所辐射的范围内的所有人群的意志的表达,就是说建筑的建成意义在于满足主动的和被动的使用者的意图,这应该是建筑的出发点……
“设计廉价店”可以作为“自由设计”的一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和我们所倡导的广泛意义上的在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中的“自由设计”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自由建筑设计”的出发点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实现某些建设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内容、有可能的投标过程以及方案的评选等方面的资料等)共享,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使一些得不到有效设计,或者仅仅是按照原有建设习惯而根本不予重新设想的项目能够得到志愿者(自由设计人)的合理建议。这是从使用者——城市居民的角度出发的,因此,“自由建筑设计”同样具有凯文·林奇赋予“总体设计”的相同的含义:“它的目标是道德和美学方面的:要造就场所以美化日常生活——使居民感到自由自在,赋予他们对身居其中的天地一种领域感。” “自由建筑设计”的涉及范围。当然,考虑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设计项目本身要不涉及设计者的资质问题,因此“自由建筑设计”所涉及的项目应该具有一定的范围。能够从日常生活着手,从细微之处美化生活和改善生活质量,小到市政建设的绿化围栏、垃圾桶、电话亭、人行道铺地;大到居民小区的活动场地规划、城市过街天桥以及城市绿地以及公园设计等;凡是有必要进行设计的地方都在“自由建筑设计”的考虑范围之内。设计的过程也是设计者与使用者进行交流(甚至是面对面)的过程,实施方案的评选工作也应该有使用者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艺术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从这种意义上讲,“自由设计”不旦是一种设计方式,也应当成为一种现代的具有人文意义的生活方式。
“自由建筑设计”的组织形式
因为涉及到广泛意义上的建筑设计问题,包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现状进行考察、确定设计内容、制定任务书、进行公开招标以及投标方案的评选工作(某些项目可能不涉及上述某些方面),必须遵循一定的设计规律;而且,公共环境的建设关系到大众生活,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可能像软件的开发以及工业产品等的设计那样只是一种个人行为,因此,“自由建筑设计”需要一种有组织的协调,这种组织一定是非盈利性质的,由志愿者组成,这种组织也要受到大众力量的监督和约束,从根本上保证代表大众的观点和利益。
同时,“自由建筑设计”也需要一定的操作平台的承载,已经发展成熟的互联网络将极大提高“自由设计”的效率,因此可能是“自由设计”所能依托的首选。确定了设计项目之后在互联网上发布设计竞赛的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得到反馈意见,甚至可能出现代表居民利益而针对设计任务书的不同声音。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传递设计信息,上传设计成果,将极大节约设计成本,同时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方案的评选工作将能够保证整个操作过程的透明度,真正奉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自由建筑设计”在实际操作中,建设项目会有多种来源:可以由居民或者城市建设相关部门主动提出设计申请,提供相关项目资料;或者由设计组织者向相关政府部门征集需要建设的项目,并且帮助整理相关资料,拟定设计任务书;也可以由志愿者主动向居民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某些项目的新建或者改造建议,征得同意后进行资料整理等准备工作……在确定设计意向之后在互联网或者以海报的形式向各大专院校以及建筑设计院、规划院、建筑师事务所等发布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