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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征住房保有税早比晚好 让囤房者付出高成本
发布时间: 2010-05-05   来源:北京晨报 投稿 
税法起草人、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表示,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但需分步实施,而非一蹴而就。

图片来源:中国建筑文化网

税法起草人、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表示,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但需分步的实施,而非一蹴而就。

季怀银说,房价飙升的真正的原因是投机炒作。1998年至2006年,我国住宅的供给年均增长速度为27%左右,而城市人口年均增长速度只有3%,住宅本应供大于求。

他说,前几年税收调控措施收效甚微,是因为当时的税收措施都是增加住房交易环节一次性缴纳的税收,而交易环节的税收完全可以转嫁给购买方承担,不会影响囤房者收益。税收政策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让囤房人付出较高成本,至少要抵消掉他们的预期收益。保有环节的税收是每年缴纳,对于多年囤积的住房来说,如果将累积多年的税款转嫁到价格中,其价格会比新房高出很多,难以成交。而且囤积的时间越长其税负越重,越难以转嫁,这就达到了保有环节税收的真正目的,即逼迫投机者尽快将囤积的住房卖出,否则其税负会越来越重而且无法转嫁。

季怀银建议,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在当前的条件下可以分步实施。初期可以明确对生活必需的住房免税,免税范围可以按套数和按面积两个标准就高不就低。

责任编辑: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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