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9日发生火灾的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大楼。南京中环国际广场位于南京鼓楼区闹市区山西路军人俱乐部内,共有50层,楼中的部分酒店式公寓2009年3月才交付使用。由于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国内外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有严格规定。

2009年4月19日 南京一50层高楼发生大火(图片来源:百度)

2009年4月19日 南京一50层高楼发生大火(图片来源:百度)

2009年4月19日 南京一50层高楼发生大火(图片来源:百度)
法律监管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在各国高层建筑防火的立法方面,无论是法规的数量还是完善程度,高层建筑数量最多的美国都走在世界前列。美国高层建筑防火法规的权威性,建立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早在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资助下,哈佛大学现代火灾科学研究之父霍华德·艾蒙斯教授,经过大量实验,建立了被广泛认可的哈佛火灾模型。在这种模型的基础上,美国高层建筑防火法规更加完善,成为许多国家的样板。
我国现行的高层建筑防火法规是1995年颁行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该规范的条文严谨细致,在耐火等级、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排)烟和电气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兼顾防火安全性和投资合理性,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有时达不到法规要求,这就留下了安全隐患。近年来,建筑工地火灾频发,这与大量保温防水易燃材料的堆积和暴露在外有关,同时也由于高楼自身消防设施还没有完工。有专家称,有必要通过尽快制订、修订有关建筑工地的防火管理规范,填补在建建筑防火薄弱的空白,从根本上减少建筑工地火灾多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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