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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体系看低层、‘低密度住宅’及‘联排别墅’区别
发布时间: 2009-12-19   来源:网友阿曼达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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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几十年来住宅发展一直很缓慢,类型十分单一;低密度/低层/联排别墅/ 联排住宅的出现,市场上通常称为TOWNHOUSE,只是近几年的新生事物,实际是从国外的概念移植或嫁接而来,对这种居住形式或类型也是逐渐理解和接受的,但至今没有明确的概念。

在我们的工作和市场中,实际上并没有对TOWNHOUSE、所谓的联排式住宅、低层或者低密度住宅有一个明确的概念,都是比较含糊的。把这个概念放在国际视角和框架中进行考察,看看居住建筑体系有哪些组成部分,所谓的低层、联排别”、低密度住宅占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也可以看到居住建筑的丰富多样性、我国目前住宅开发阶段的初级性和市场空白,我们会发现一些问题。这样可以拓宽视野,有一个全方位的观念,为我们的设计和开发提供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居住建筑体系本身有比较丰富的类型(图片来源:新浪博客)

概念比较/ 国际视角:居住建筑体系及其丰富性

[美国]

1)美国新城市主义的基本住宅类型有:

联排住宅(Row House)

双叠加与三叠加住宅 (Duplex and Triplex)

居住/工作单元(Live/ work units)

带庭院或侧院的多户住宅 (Courtyard and sideyard multifamily house)

与商业结合的住宅(Shop/ loft house)

住宅组合单元(Compounds)

2)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认定的基本居住建筑类型则更为详尽,共有16种,这些不同的类型被按着密度递增的次序划分为4类:

[第1类]   独立住宅--自街道或共有的庭院的外部入口进入建筑

A.单户住宅 (Single-family house)

B.附带第二单元的单户住宅 (Single-family plus secondary unit)

C.附带小房(cottage)的单户住宅 (Single-family plus cottage)

D.双户住宅 (Duplex)

E.三户住宅 (Triplex)

F. 多户住宅体 (Multiplex)

G.单一基地上的成组独立住宅或小宅(cottage)(Clustered detached houses/cottages on single lot)

[第2类]   联立住宅--自街道或庭院的外部入口进入建筑

H.联排住宅(Row House)

I.2或4(或更多)单元竖向叠拚 (Vertically stacked units)

J.庭院住宅 (Courtyard Housing)

K.车库上的街巷住宅 (Alley housing over garages)

[第3类]   多单元住宅--自公共楼梯或室内厅室的外部入口进入建筑

L.步上式公寓(无电梯)(Walk-up apartments)

M.低层公寓(5层以下)(Low-rise apartments)

N.多层公寓(6-15层以下)(Mid-rise apartments)

O.高层公寓(16层以上)(High-rise apartments)

[第4类]   居住建筑综合体--居住功能设于其他功能之上,通常是第2类或第3

类居住建筑设于商业物业之上

P.综合开发的居住建筑 (Mixed-use)

[新加坡]

新加坡城市重建局(URA)提出的居住建筑有接地住宅(Landed Housing)等,既考虑建筑的形态又涉及到物业的产权和管理方式。

接地住宅包括:

    排屋(Terrace house)

    半独立住宅(Semi-detached house)  

    独栋住宅(Bungalow)

    联接住宅(Linked house)

    共有公共设施的联合独栋住宅(Strata Bungalows)

    组群住宅(Cluster housing)

    城镇住宅(Townhouse)

另外还有:

    公寓(Flats/apartments)

    共管公寓(Condominium)等

 这些分类说明,居住建筑体系实际上是很广泛的,这么多种类,不光说我们只知道多层住宅、联排住宅、独立小住宅、高层住宅这么简单的分类。

城镇住宅(Townhouse),指被设计成有地面接触的单一居住单元、作为不少于3个居住单元联排的一部分并且拥有公共土地产权的居住建筑(新加坡)。

联排住宅(Rowhouse)与排屋(Terrace house)类似,综合了独立住宅的空间独立性和多户住宅的居住密度合理性,经济适用,尺度合适、易于形成完整连续的街道界面,利于社区步行空间的塑造。

组群住宅(Cluster housing),指一种共有公共设施而所有单元均有地面接触的接地住宅(与共管公寓不同),各单元连接成组群或按不同组团布置(新加坡)。

联合独栋住宅(Strata Bungalows),指共有公共设施的独栋住宅,每栋住宅可拥有私自的围地并分享某些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新加坡)。

公寓(Flats/apartments),指公寓大楼中的一套单元或多套单元组成的公寓大楼,通常供出租或某段使命短期居住。

共管公寓(Condominium),指拥有共同管辖权的公寓。

以上几种均为低层的接地住宅,而公寓和共管公寓则不然;但这些以及院落住宅(Courtyard housing)都可能是低层的,其建筑密度可能较低,也可能较高。

责任编辑: 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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