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首页 >  地产界 > 新闻  > 正文
哈尔滨6月开征5%~12%房屋租赁税
发布时间: 2010-06-07   来源:一财网 投稿 
按照办法要求,房屋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税率为租金收入的5%。

 

图片来源:百度

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政策,要求从6月起正式实施个人出租房屋收入依法纳税管理办法,不管是自有房屋出租还是将承租房屋转租,都需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税。税率在5%至12%不等。

报道称,该政策旨在通过出台租赁税打击部分投资多套房屋后转租出去,用租金收益偿还银行房贷的炒房者。

按照办法要求,房屋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税率为租金收入的5%;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征收7%的税;非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税率率为12%。

此外,针对拒不申报等情况,哈尔滨市将按照租赁房屋所在地段的房屋租赁市场参考租金最低价格,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租赁房屋租金评估价格依法核定租金收入。同时,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逃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Ryan
评论
昵称: 
RCC关系网

都市实践

CCDI

五合国际

筑博设计

易兰

维思平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给我留言 | 在线投稿
建筑畅言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34636号 京ICP证09074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37号
E-mail: editor@archcy.com 电话:86 10 56064666 传真:86 10 63107850
畅言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