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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明年住户全腾空 用于居住的一律不再批
发布时间: 2010-12-07   来源:北京日报投稿 

对于现在用于居住的人防工程今后将一律不再审批。到明年年底,本市人防工程将清空住户,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社区公益场所、物资储备库以及地下车库。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民防局获悉的。

(图片来源:北京日报)

优先用于社区公益事业

市民防局局长王永新告诉记者,民防部门对于居住用途的人防工程一律不再审批,明年争取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清空违规住人的人防工程;对于手续合法、经营合格的住人工程,合同到期后,一律不再续签。

腾出来的人防工程优先用于公益事业,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配套设施,如地下车库、社区活动站、健身活动场所等,为政府、街道(乡镇)和社区提供物资储备、应急指挥、宣传教育、社会工作等场所。今后几年里,民防部门将力争每年为社区提供1.8万个地下停车位。

(图片来源:北京日报)

需提前规划用途

王永新说,在“十二五”规划中,修建人防工程,不再是民防部门的“专利”,区县民防局要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区域性民防工程建设计划,提前规划人防工程使用用途,改变目前人防工程模式单一的情况。例如,计划修建地下停车库或物资储备库,那么工程就要设计大面积空间,方便停车或大量存放物资;拟建成社区活动站,就要多建隔断,为居民提供多种活动空间。

(图片来源:北京日报)

有望网络远程监控

针对近期不少小区居民反映的人防工程擅自出租、扰民等问题,王永新表示,会尽快实现本市人防工程网络化监管,如果有人擅自使用人防工程,监控终端就会发出报警。

“实现网络化管理之前,还很难杜绝社区二次转租人防工程的现象。”王永新坦言,区县民防局一般只有30名工作人员,不可能时时监控每一处人防工程,大部分工程的管理、使用权下放到开发商或物业手中,居民如果发现物业二次转租工程,可以向区县民防局举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转租人防工程,由民防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措施,可以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记者 高健)

责任编辑: 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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