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已经逐渐明确,目的就是为了一定程度上“挤出”房价泡沫。
一方面,地产商的融资来源过度依赖于银行贷款,造成了银行业与房地产业形成互相依赖的局面,也使得决策者在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时,不得不考虑对商业银行可能产生的冲击。
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供给尚未形成可持续的融资来源。目前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其资金来源除了银行贷款之外,还有财政拨款、公积金沉淀资金等。而保障性住房的非市场特性,使得这些资金来源都难以持续,规模也受到限制。
对于前者,需要在适度控制房地产信贷规模的同时,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中的直接金融创新,发展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在内的新型金融工具。对于后者,则应该借鉴众多国家的发展经验,改革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体系,发展新型的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
其次,从住房需求角度来看,当前的房价泡沫,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房地产市场中的投机盛行,而这又更多是由于中高收入者存在投机冲动,而低收入者则由于严重的财务约束,其住房需求受到了根本性的抑制。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同样需要利用金融政策来实现住房需求结构的优化调整。
一方面,要持续通过金融政策来遏制中高收入者的住房投机需求,适度抑制其住房改善需求。另一方面,针对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除了依靠提供保障性住房之外,还需要对低收入者增加相应的金融支持手段。其中既包括要为低收入者购房提供政策性的低成本贷款、政策性担保,也要适度地发展相应的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促使金融机构对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购房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