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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查处楼市虚高报价 实行一房一标价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6-01   来源:搜房网 投稿 

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北京商品住宅预售已开始实行每套房都需要明码标价的制度,并在网上公示。对于开发商申报价格虚高,相关部门将按照一房一标价及时查处。

网签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

近日,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的人开始发现,过去在售楼盘销控表中一栋楼只有一个均价,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房一价。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5月开始,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陆续对每套住宅的价格进行公示。现在每套房不仅有按照建筑面积的价格,还有按照套内面积的标价,让购房者一目了然。

这位负责人表示,实行一房一价,“每套住宅的价格由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填报,预售许可批准后,每套住房的价格就对外公示,并且购房网上签约时的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否则无法完成签约。

“市场出现虚报价格现象”

同时,市住建委还将依据一房一价加强对成交价格的监测,对开发商申报房价虚高且不属于正常打折优惠幅度内售房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当然,开发商正常的降价销售肯定不会管,主要是防止开发商为制造房市仍然火热的假象,以及为自己以后降价销售留余地,而虚报价格。实际成交时,却私底下以很低的价格成交。目前市场中已出现这样的苗头和现象。”这位负责人说。

网上签约价格不得高于公示售价

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市住建委目前已对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一房一价”制度,通过北京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陆续对每套住宅的价格进行公示。现在市民登录两个网站,不仅能看到之前的开盘均价,还可以在楼盘销控表中查到每一套房源的详细价格,具体到个位数。另外,房屋标价还按照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作了区分,让购房人一目了然。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套住宅的价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填报,预售许可批准后,每套住房价格对外公示,并且网上签约时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否则无法完成签约。同时,市住建委还可以依据“一房一价”加强对成交价格的监测,对开发企业申报房价虚高且不属于正常打折优惠幅度内售房的,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查处。

针对部分购房人日前提出的“以商业、办公立项的在售‘类住宅’项目执行‘一房一价’”问题,市住建委表示,为了提醒购房人,上述网站将全部项目按住宅和非住宅分别进行公示,并在非住宅项目的信息公示页面增加了“特别提示”。“特别提示”专门就非住宅项目在土地出让年限、配套设施建设、信贷、税收、户籍政策、水电收费价格等方面与住宅项目的不同之处进行说明。

媒体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了40年产权的合生世界村。该项目首页上方果然加了一段特别提示:非住宅项目一般不强制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土地出让年限一般为40年或50年;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且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非住宅项目不能享受普通商品住宅的税费优惠;水电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住宅项目;不能办理户籍手续。

用行政手段进行需求管理 北京版新政最"铁血"

“国务院同意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案已报中央”,这两条重量级消息在昨天不约而同地见诸报端,联手将迟迟不见调控细则的上海楼市和房产税联系在了一起。业内人士认为,相比常规的贷款、税收手段调控楼市,上海当前控制房价,惟有出台房产税

近一个月陆续出台的10多部各地楼市调控细则尽显各地特色。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一条”)下发后,4月30日,北京出台了“京十二条”,除落实国务院的相关政策外,北京市表示将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为了遏制投机性购房造成房价过快上涨,北京采取行政手段进行需求管理。这种‘铁腕儿’对投资客的抑制效果超过以往的货币、财政政策。”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说。

继北京之后,包括重庆、深圳、广州在内的国内重点城市相继出台地方楼市调控细则。深圳5月6日发布的细则并不像市场预计的那样提出限购政策,政策力度要缓和一些。“深十三条”涉及的包括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5月21日出台的广州楼市调控细则中,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并未做出明确限制,也未做出对非广州户籍人口购房的限制。同日,重庆公布了楼市调控细则,鼓励首次购房,强调差别化引导,意在楼市平稳健康,严厉程度低于先前预期。

相比之下,海南4月26日发布的楼市新政更具针对性,矛头直指被“国际旅游岛”吸引来的炒房客: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防止投资客“炒楼花”。

近一个月陆续出台的10多部各地楼市调控细则尽显各地特色。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一条”)下发后,4月30日,北京出台了“京十二条”,除落实国务院的相关政策外,北京市表示将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为了遏制投机性购房造成房价过快上涨,北京采取行政手段进行需求管理。这种‘铁腕儿’对投资客的抑制效果超过以往的货币、财政政策。”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说。

继北京之后,包括重庆、深圳、广州在内的国内重点城市相继出台地方楼市调控细则。深圳5月6日发布的细则并不像市场预计的那样提出限购政策,政策力度要缓和一些。“深十三条”涉及的包括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5月21日出台的广州楼市调控细则中,对于购买第三套房并未做出明确限制,也未做出对非广州户籍人口购房的限制。同日,重庆公布了楼市调控细则,鼓励首次购房,强调差别化引导,意在楼市平稳健康,严厉程度低于先前预期。

相比之下,海南4月26日发布的楼市新政更具针对性,矛头直指被“国际旅游岛”吸引来的炒房客: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防止投资客“炒楼花”。

责任编辑: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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