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保护的规划对策及设计
(一)旧城保护的规划对策要注意三点:
1.整合过去旧城保护的规划设想。需要整合的方面包括:皇城保护规划;中轴线保护规划;三十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其他“敏感”地区的规划等。
2.旧城整体保护策略。下列问题仍需重申: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邻里居住,对历史上历代的典型街坊与四合院遗存应专立保护区。对街坊整治,不只是改建合院建筑,宜延伸至“胡同四合院”体系与形态。
3.制定适应旧城历史文化保护的交通政策。制定适合旧城历史文化保护的交通政策,严格控制旧城内机动车数量,完善公共交通、自行车交通和步行游览系统。对旧城保护的一些重大问题(如中央行政区规划问题,地下交通、有轨交通、交通枢纽与节点的定位与改造等)进行综合研究。
(二)旧城保护要有更明确的不易被误解的原则:
首先要把旧城看作“有生命的整体”,即使是要精心保留的文物建筑,也不能当作“木乃伊”,而要尽可能地派上适当的用途,即所谓旧建筑再利用。整个旧城更不能成为“博物馆城”。
其次是城市设计原则。的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梁思成有关民族形式的看法,有它偏颇的一面,但后来论者以为一谈及传统,就是要大屋顶,就是封建,于是就要反封建……这不是科学的态度。
我们需要认识到北京是“有规划的整体”,这整体的美的可贵之处在于它的“整个体系的秩序”,而它的“秩序之美”是建立在“建筑、城市规划、园林学……”等综合的基础上,“具有传统活力的,最特殊的艺术杰作”。正因为如此,在旧城内就需要将多种保护规划的方案在“整合”与“创造”的基础上,形成所谓“城市设计总体方案”。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保护区”范围以外怎么办的问题。
——在保护区四周应设立缓冲区(如故宫、天坛等)。缓冲区大小,应视环境条件而定。
——在缓冲区中,有些重要建筑的四周也应设立缓冲区,如白塔寺这类建筑,还需要在塔的四周有更大的空间以展示白塔的造型美,显现其特色,缓冲区更宜扩大范围。
旧城一定要保住,不能因畏难而退缩。建成区内不宜再进行重点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东部发展带”,实现城市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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