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质量报复期”引发城市危楼难题
来源:网友瑪奇朵投稿 2014-04-30
“快餐式”楼房密集建成
上世纪80年代后,广东、浙江、山东等沿海地区城市化建设提速,一批“快餐式”楼房密集建成。一些专家指出,如今,许多楼房的建设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由于先天不足,后天装修过频、维护不够等原因,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4月29日新华网)。
从浙江奉化20年屋龄居民楼倒塌,到江苏常熟25年居民楼坍塌,“危楼”已成了令人揪心的公共议题。早有建筑专家直言,上世纪建设的一批“快餐式”楼房已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话令人联想起2010年,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曾透露:“中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至30年。”
短短二三十年的楼房,稀里哗啦如积木般倒下,说起来,无非是三个原因:一是当年偷工减料严重,技术标准如牛栏关猫,甚至不少地方直接以泥浆代替水泥砂浆。据统计,1993年、1994年对空心砖进行国家抽检和部门统检,合格率仅为54.7%和69.4%。二是上世纪80、90年代,市场经济刚起步,不少建筑工人基本是从农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建筑产业原始而粗放。三是正因为住房设计有问题,加之这些房子基本在城市变迁中成了“核心地带”,转手概率大、装修翻新多,大改大修之后,更是让脆弱的楼房伤筋动骨,不倒不塌反倒奇怪了。
危房处置成“天下第一难”?
调查发现,危房产生原因涉及多个方面,但改造又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本楼及周边居民同意,还涉及小区规划、多部门协调等。这些问题造成了很多危房一直拖着。
一些基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告诉我们,目前各地对危房的处置大致有三种思路:一是住户集资,原地重建,规费、配套费等涉及政府费用的免缴;二是结合区域规划,纳入新建范围,如果周边有新建规划,尽量把危房容纳进去;三是对情况紧迫的危房,政府回购“兜底”。
据介绍,危房重建除需要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还必须首先征得危险楼层所有住户同意,以及涉及所在幢的四周界限的签字同意,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四周签不下来,规划部门没办法同意。
比如,杭州市朝晖六区67幢楼房建于1984年,1993年被鉴定为“局部严重损坏房屋”,于2013年被认定为C级危房。对之的危房改造,其产权方为浙江工业大学,学校房产科处长王雷表示,推倒重建需要所有住户同意,目前来看住在五六楼的住户希望重建,因为希望以后能坐上电梯。但是住在一楼的大部分是老人,不愿意再为此折腾。
不少城市的危旧小区与此一样,政府部门和产权单位能做的工作也很有限,是否能推倒重建不是他们说了算。他们能做的就是对房子进行加固,但常遭到居民联名反对,因此工作难开展。王雷说,“现在只能坚持每年对房子检测,去年一年检测费用就花了十万,都由学校承担。”此外,就是加强预警工作,学校有段时间一度每天派社区保安在楼房附件加强巡逻,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迅速行动。“人命关天的事,我们也希望早日找到解决办法,免得天天提心吊胆。”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许多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很多楼房都没有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当时建房子无监理,地基、间距都没有明确规定,甚至建房都不打桩。建筑标准欠缺,施工队建设资质差,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都为房屋质量埋下隐患。与此同时,责任不明晰、方法不统一、资金难筹措让危房解危进展缓慢,遭遇较大困境。
排查摸底宜尽快
在调查中发现,危房引起重视,动辄要用“血”的代价来换取,而目前到底有多少危旧房,没有一个权威部门能真正说清楚。一些街道工作人员说,这几年来不断有群众反映房子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到底有多少是危房,又要怎么处理,都没弄清楚。
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向峰表示,据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杭州市五城区70--90年代建造的住宅约有14000幢。目前,杭州市的房屋安全管理重点主要在这些房屋,已要求各区尽快完善排查工作。
据多座城市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危旧房摸排主要实行属地管理,有危险、有问题的楼房重点观察。而在现实中,老房子出问题却主要以居民感受为准,这种小问题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叠加,就可能导致房屋变为建筑意义上的危房。
采访中,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吴正群指出,为防止身边有更多“老楼”提前寿终正寝,各地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所辖城市的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普查和彻查。并及时采取措施,最大可能消除那些“未老先衰”房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楼房安全一分钟都不能等。”建筑专家陈旭伟说,再难也要逐步建立档案,不仅是建立建设成果的档案,更重要的是建立使用档案,“政府应逐步加强社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在老旧小区,应该社区跟物业联合起来,对楼房加强监督。”
相关专家指出,应明确住建、房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房屋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应派专人定期对重点房屋、重点部位进行定点观测,做好巡查记录和相应的影像资料,摸清危旧楼房底数,为加固修缮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建管并重”预防为主
建筑领域的专家和管理部门同时对当前“重建筑、轻管理”的现状表示忧虑。“一定要树立建筑的‘安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陈旭伟说,首先是要确保楼房这个“婴儿”出生没毛病,而“婴儿”到底能不能健康成长、活得长久,则有赖于后天的管护。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我国的建筑规范经历四次发展,相对较完备,“建”的环节有规可依。与此相对,建筑交付之后的使用监管则一直比较薄弱,“管”这一环节有待提升。
“应尽快完善建筑管护方面的制度设计。”多位专家指出,目前,建筑设计、施工方面的资料都是要留存在城建档案馆的,后续建筑使用情况的资料大多不完整,不利于建筑管护。目前,我国的房屋实行分段管理,前期的“建”与后续的“管”分属不同部门,且在制度设计上“重建轻管”,专家建议,尽快扭转这一状况,以制度建设保障“建管并重”落到实处。
防微杜渐方能防患未然。专家建议,各地政府可借鉴香港等地的“强制验楼计划”。2012年香港推行强制验楼,其中清晰界定了私人业主与政府的责任;政府监督不能缺位,业主作为楼宇的产权人也要对建筑负起保养、维修之责。有专家认为,可规定使用一定年限的住宅楼进行年审,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分级、处置,最大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未雨绸缪,总好过文过饰非。面对进入“质量报复期”的部分居民楼,是该想想办法、有所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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